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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与保险联网,保险师提醒:买保险将越来越难!

字号+来源:广东信息网2019-04-29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傅卫在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业保险公司与公立医院共享医疗数据应该属于今后医改的一个方向。“医疗信息化的推进,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消除信息和数据的孤岛,要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傅卫说。

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商业保险机构要真正把大病保险做好,确实需要比较全面客观的数据。

对于医疗数据与保险公司共享,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告诉记者:“只有数据衔接了,才能够真正方便保险公司服务参保人员,经办各种手续,甚至进一步实现异地结算。

医联政策落地,告诉我们以后有商业保险的理赔将更加简单,快捷,同时提醒我们:买保险千万别再犹豫,每一次去医院看病保险公司都会知道,每一次去医院看病将成为你能否顺利买到保险的重要依据,将来买保险还真不是有钱那么简单了!

有一个客户不到30岁,也没住院史,收到拒保通知函才知道原因,客户的医保卡在这三年一直在进行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治疗,客户说他自己没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是他的妈妈用他的医保卡买药治疗,这个没办法,公司给出的结果就是拒保,客户从此与保险无缘。

在此提醒有医保卡的朋友们,医保卡只能自己使用,千万不要借给别人,包括买药!

医联体改革让信息更加透明化,你在任何一级医院看病,哪怕是乡村医院,社区医院或康复中心,信息都会全面联网,健康档案,病历实现互联互通。

电子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

对于当今这个风险无处不在的时代,买保险千万别以这些借口来当托词,例如:我有社保、我最近很忙、我要买房、我要买车、钱在股市、分红不够高、跟老婆商量一下、下个月再说……有太多的朋友:生病住院了,想买保险;60多岁了,想买保险;出意外了,想买保险……风险来了再想保险,其实已经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

从2017年4月1日起,我国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使用和封存等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根据规范,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这样就意味着近30年任何一次住院病历都可以被查到,门诊的疾病史也可以被查到。而以年轻和健康作为投保资本的保险,以后真不是想买就能买了,任何一个细微病历都有可能被加费,任何一次住院记录都有可能被拒保!

所以,买保险要趁早,这条原则适合所有人!不是不相信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是没必要拿健康成本和金钱代价做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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